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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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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

英文名:Shihezi University 简称:“石大” 所在地:石河子 院校代码:10759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2011计划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省部共建大学国防生
  • 石河子大学招生简章

石河子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2014-04-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学校国标代码:10759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改善最佳范例迪拜奖”的新疆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第七条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第八条石河子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石河子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 石河子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二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自治区、直辖市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AB级。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和专业确定。第十四条 考生志愿级差后等效成绩相同时,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按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石河子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第十九条 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二十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第二十一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本科: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学类专业4000元/年;外语类专业3800元/年;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年。高职:2900元/年—3900元/年。另外,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校内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为全面解决贫困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保证。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993-2092827,石河子大学网址:www.shzu.edu.cn,本专科招生网网址:zjc.shzu.edu.cn,电子信箱:zsb@shzu.edu.cn。附 则第二十六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详情
石河子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学校国标代码:10759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改善最佳范例迪拜奖”的新疆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第八条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第九条石河子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条学校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石河子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二条 石河子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三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AB级。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和专业确定。第十五条 考生志愿级差后等效成绩相同时,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运动训练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按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石河子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第二十二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本科: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学类专业4000元/年;外语类专业3800元/年;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年。高职:2900元/年—3900元/年。另外,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校内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为全面解决贫困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保证。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993-2092827,石河子大学网址:www.shzu.edu.cn,本专科招生网网址:zjc.shzu.edu.cn,电子信箱:zsb@shzu.edu.cn。附 则第二十六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详情
石河子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国标代码:10759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第八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第九条 石河子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条学校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AB级。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和专业确定。第十七条 考生志愿级差后等效成绩相同时,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所在省(区、市)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按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石河子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二条 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二十三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第二十四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学类专业4000元/年;外语类专业3800元/年;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年。高职:2900元/年—3900元/年。另外,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第二十七条 学校已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校内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为全面解决贫困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保证。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993-2092827,石河子大学网址:www.shzu.edu.cn,本专科招生网网址:zjc.shzu.edu.cn,电子信箱:zsb@shzu.edu.cn。附 则第二十九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详情
教育部高校团队将继续坚持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5-10-26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蒋夫尔)今年是教育部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5周年,教育部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5年工作会日前在京召开。会议主题围绕如何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探讨今后5年对口支援工作思路。5年来,对口支援高校和石河子大学坚持对口支援工作例会和领导互访制度,突出支持重点学科,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探索联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进“500名教师支教计划”和挂职干部工作,加强文化西援与交流,提升学术文化氛围。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探索符合双方特色的对口支援新模式;积极推进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校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匹配度和贡献率;充分考虑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战略需求,规划学校发展;以“问题导向”为切入,实现对口支援由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输血向造血的转变。详情
石河子大学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1-03-24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石河子大学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下设20个学院,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2个本科专业,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9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3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本科设有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学院有教职工75人,专兼职教师 64人,其中教授4 人,副教授20 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达75%。专业教学场地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现有标准风雨操场2座,体育馆1座,田径馆1座,田径场3,游泳馆1座。学院还致力于打造跆拳道、田径、健美操、篮球和武术等品牌运动项目,并在全国、自治区、兵团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过优异成绩。截止2010年,跆拳道项目已经在自治区大中学生跆拳道比赛中连续五年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学司字[2010]32号文件通知,批准我校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继续实行单独招生。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40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为新疆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并通过四年的学习能够胜任竞技体校、业余体校基层教练员、中学体育教师、健身教练员、体育指导员等工作。本专业力求培养集训练、教学、服务于一体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招生项目:田径、跆拳道、篮球、射箭、射击、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排球、拳击项目等。  二、修学年限:四年(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招生范围:全疆招生(少数民族学生只限民考汉)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五、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信函、电话形式向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索取招生简章、报名须知、报名表、体检表等表格,也可在我校网站下载。网址为: http://zb.shzu.edu.cn http://tyxy.shzu.edu.cn  2、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个人填写,单位盖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提供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同底版电子照片。  考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本人2011年高中或中专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历届生需交毕业证书复印件);②二级以上运动等级证书原件;③运动成绩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本人户口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寄到或交至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罗才良老师处。个人条件不符合报名要求,材料不齐者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邮政编码:832000  E-mail: 136379981@qq.com  3、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并将高考考生号在报名时报送石河子大学。  4、不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的考生,报名表除原学校单位盖章外,还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  5、报名考试费200元,请汇至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4367424630011402121,回执单连同考试报名材料一起交至报名处。  6、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学校将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学校将会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六、报名考试  1、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登陆石河子大学招办网站,查找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语文、政治、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2011年5月7日-5月8日  文化课考试时间(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1年5月7日 上午 9:00----10:30 语文  下午14:00----15:30 数学  2011年5月8日 上午 9:00----10:30 政治  下午14:00----15:30 英语  术科考试时间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石河子大学  5、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日  6、报名地点: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联 系 人:罗才良  联系电话:(0993)2057957  传 真:(0993)2057933  七、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1、学费: 4500元/年。  2、住宿费:每人800元/年。  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详情
石河子大学出台招生方案计划工科今年扩招至1492人2011-04-11
日前,石河子大学出台《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与2011年本专科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工学类专业招生力度的办学方向,确定今年14个工科专业计划招生1492人,较去年增加216人。   石河子大学2011年新增设了教育技术学、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3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为5年制本科专业,该专业学生将与对口支援高校重庆大学联合开设。为了保证在校生总体规模不超出承载能力,学校适度压缩了文学类、理学类、经管类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个别专业将隔年招生。   此外,石河子大学为天业集团量身开设的屯垦戍边班,在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人数也由原来的80人增加到120人。对于兵团“三化”建设急需、但暂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专业,学校将采取调整专业方向的形式与对口支援高校联合招生,由对口支援高校为石河子大学进行“订单式”培养。   据了解,石河子大学把2011年作为学科专业结构实质性调整的起步年,目的就是为了合理优化学科布局,科学规范地编制符合学校实际、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招生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兵团“三化”建设的能力。详情
石河子大学2011年招生微调 首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011-04-20
近日,记者从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了解到,为了保持生源稳定性,提高生源质量,该校2011年分省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大的调整。   据介绍,石河子大学2011年招生计划5900名,对湖南、山西两省计划适当减少,对河北、河南、山东、安徽、重庆五省计划适当增加,新增了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3个专业为本科一批次招生专业。   今年,石河子大学继续招收天业集团定向生,并招收农村免费医疗定向计划临床医学50人。国防生分别在山东、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7省投放130名招生计划,专业分别是汉语言(维吾尔语方向)、地理科学、会计学、审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临床医学;该校还将首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 电话:
    %u0030%u0039%u0039%u0033-%u0032%u0030%u0039%u0032%u0038%u0032%u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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